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犯罪史上,三位被證明是精神分裂或多重人格的罪犯,犯了什麼罪?最後結果如何?

圖翻拍自網路

 

以下是一些歷史上被證明患有精神分裂症或多重人格障礙(現稱解離性身分障礙)的犯罪案件,包含年份、犯罪事實及最終判決情況:

  • Billy Milligan
    • 年份:1975-1977
    • 犯罪事實:Billy Milligan 被指控在俄亥俄州立大學校園內犯下多起強姦和武裝搶劫罪行。
    • 最後判決:Milligan 被診斷出患有多重人格障礙(現稱解離性身份障礙),最終被判無罪,並被送往精神病院接受治療。
  • Jared Lee Loughner
    • 年份:2011
    • 犯罪事實:Loughner 在亞利桑那州圖森市槍擊並殺害6人,並造成包括美國眾議員Gabrielle Giffords在內的13人受傷。
    • 最後判決:Loughner 被診斷出患有偏執型精神分裂症,最終被判無期徒刑。
  • James Eagan Holmes
    • 年份:2012
    • 犯罪事實:Holmes 在科羅拉多州奧羅拉市的電影院內開槍,造成12人死亡,70人受傷。
    • 最後判決:Holmes 被診斷出患有精神分裂症,最終被判無期徒刑。

Billy Milligan 的故事被拍成了 Netflix 的紀錄片《Monsters Inside: The 24 Faces of Billy Milligan》。這部紀錄片詳細講述了他的多重人格障礙和犯罪經歷。

至於 Jared Lee Loughner 和 James Eagan Holmes,他們的故事並沒有被拍成電影,但 James Holmes 的案件有一部名為《The James Holmes Conspiracy》的紀錄片。

注意事項:

  • 精神疾病並不等同於犯罪行為,且大多數患有精神疾病的人不會涉及犯罪。
  • 診斷精神疾病的過程複雜,案件中的診斷結果可能隨著新資訊的出現而有所變化。
  • 此表僅列舉部分著名案例,並不代表所有相關案件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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