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元前214年:秦朝首次將香港地區納入中國版圖。
公元8世紀:唐朝時期,香港成為中國海上貿易的一部分。
1841年:第一次鴉片戰爭後,清政府與英國簽訂《南京條約》,割讓香港島給英國。
1860年:第二次鴉片戰爭後,中英簽訂《北京條約》,九龍半島(界限街以南)割讓給英國。
1898年:英國與清政府簽訂《展拓香港界址專條》,租借新界及周邊島嶼99年。
1941年-1945年:香港被日本占領,直到日本在1945年二戰結束時投降。
1945年:香港重歸英國統治。
1950年代-1960年代:大量中國內地難民涌入香港,推動了工業化和經濟快速發展。
1984年:中英雙方簽署《中英聯合聲明》,確定香港於1997年回歸中國,實行“一國兩制”。
1997年7月1日:香港主權正式移交中華人民共和國,成為中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。
2003年:因反對《基本法》23條立法,50萬市民上街示威,最終立法計劃被擱置。
2014年:占中運動(雨傘革命),大規模抗議要求更大程度的民主選舉。
2019年:因《逃犯條例》修訂草案引發大規模示威活動,最終導致條例被撤回。
2020年: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《香港國安法》,引發國際關注和爭議。
香港是全球金融中心之一,以自由市場經濟著稱,擁有完善的法治制度和獨特的文化,融合了東西方特色。
這些事件和時期幫助塑造了今天的香港,使其成為一個獨特且具有重要國際地位的城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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