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綠燈通過斑馬線「行人才過馬路」 駕駛挨罰6000元怒申訴…警回1句話.傻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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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交通遭國外媒體評為「行人地獄」,為了洗刷這個惡名,交通部6月底推出新制,要求車輛禮讓行人,否則重罰6000元。不過,有駕駛抱怨,自己上個月開車行經台東縣長濱鄉台11線一處路口,當時是綠燈直行,但通過斑馬線後,突然出現行人過馬路,結果慘被開罰,讓他十分無奈,「我都不知道怎麼開車了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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駕駛7月13日上午11時11分開車經過路口,當時有看到行人在等著過馬路,但自己是綠燈直行通過,因此開過斑馬線,等他開過後,行人才過馬路,自己卻因吃上罰單,他反問「車身已離開斑馬線,該如何禮讓行人?且罰單上也根本沒拍到行人身影,是車輛開過後,行人才出現過馬路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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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後駕駛向員警申訴,沒想到警方回應「同仁一致評估後才開出這張罰單」,讓他哭笑不得,後續不排除走行政訴訟討公道。他也將罰單內容PO上網,無奈表示:「我都不知道怎麼開車了,請大家教教我吧!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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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息一出,引發熱烈討論,有網友認為,行人站在路邊就是要過馬路,無論是否闖紅燈,車輛都應該停車禮讓;但也有網友質疑,就算是紅燈也要停讓嗎?若綠燈沒有路權,那何必設置紅綠燈號誌。另外,還有人不解,若行人只是站在路邊,要怎麼判斷對方是否要過馬路?如果行人本來就打算等車輛通過,駕駛要如何禮讓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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