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通姦除罪」師生戀卻要重罰?街訪年輕人怒轟:「該管的不管,不該管的拼命管」
圖翻拍自新聞片段
政院13日拍板「性平三法」修正草案,若學校校長、教職員、公友在與學生接觸時,發展違反專業倫理關係,也就是師生戀,性平會最重可處終身解聘。民事賠償上,一般權勢性騷擾如教職員可加重1到3倍;特別權勢型如雇主或校長可處3到5倍,且並無年齡規範,行政罰最高新台幣一百萬元、懲罰性賠償最重五倍,以及最重可判三年有期徒刑。
對此,中天《盧秀芳辣晚報》11日由記者「辮子妹」進行街訪,有年輕人就怒轟,「通姦除罪問題更大吧」。
中天《盧秀芳辣晚報》14日由「辮子妹」進行街訪,對於行政院最新通過性平法修正草案,明文規定禁止「師生戀」,只要師生關係就不准談戀愛,情節嚴重者將會終身解聘。民眾紛紛表示,「吃飽太閒,好的法規不去規定」、「管那麼多幹嘛,該管的不管,不該管的拼命管」、「為什麼要管那麼多,腦子進水了」、「職業歧視」。
不過也有少數人稱,「學校是讀書的,充滿文學氣息的地方不能搞師生戀,我就是雙標」。
有年輕人則認為,通姦除罪問題還比較大,「不能理解師生戀為什麼不行,通姦才不應該除罪吧」、「通姦比較嚴重的行為,但是為什麼師生戀不行」;另外則有民眾提到師生戀可以,但要對年齡加以規範,「都成年人,要禁止就禁止未成年人」、「成年人不必要管阿,未成年人才需要保護」、「戀愛是自由,反正只要是成年,彼此要怎麼交往都無所謂」。
相較於師生戀,通姦除罪引發的爭議更大,外界甚至有揣測,此修法是為了政府官員外遇、養小三護航。此次街訪也顯示,在年輕人心中,可以接受成年人間的師生戀,反而不能認同通姦除罪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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