吳亦凡在中國因性侵被判13年 漏稅+賠償高達6億元 韓國網友怒吼:韓國法律簡直就是鼓勵性犯罪
吳亦凡事件終於有了結果,一審被判有期徒刑13年,附加驅逐出境,注意的是,是在我國服刑之後再被驅逐出境。同時又因為偷稅漏稅被追繳以及罰款,共計6億元。
事情曝出之後,不僅受到國內網友的關注,國外對這件事的關注度也很高,尤其是韓國媒體,因為吳亦凡在韓國出道,在韓國人氣也非常高,當然除了他的人氣高之外,韓國人關注這件事情的另一個原因是:在中國性侵他人竟然真的會被判重刑。
還有人表示,「韓國藝人或者男性一般都能輕鬆脫身,這讓我覺得韓國法庭就是一個笑話。」
「這絕對是我喜歡中國的一件事,沒有人可以凌駕於法律之上。」
事實上,在吳亦凡還沒有被判刑之前,韓國網友就一直在關注這件事,在網上說:
「每當在這時候,都好羨慕中國的法律」
「外國人也能在中國被判刑,好喜歡」
「在中國就算是大明星犯了罪,也是毫不留情啊!」
韓國人為什麼會羨慕中國的法律呢?
這是因為韓國在對待性犯罪問題上處理得並不好!
以李勝利案為例,李勝利和吳亦凡一樣都是藝人,但是都因涉嫌侵犯她人被抓,其中李勝利案還要更複雜,涉嫌:性交易中介、貪污、教唆特殊暴力等9項嫌疑,重罪纏身,數罪併罰,可結果就是只判了1年半,講真,韓國法律簡直是在鼓勵犯罪好嘛。
韓國姜至奐侵犯兩名醉酒女性罪名成立,但只被判了有期徒刑兩年半,緩期三年,判罰可以說是非常輕了。
可結果呢?趙斗淳只被關了12年,因為他聲稱自己在侵犯女童時喝了酒,而在韓國,酒後實施的犯罪行為,竟然會減輕刑罰,原因是醉酒會讓人自控能力弱。
因為韓國的法律對性侵犯者懲罰不夠,甚至還將喝酒當做是輕判的理由,而且在判刑時很多通過罰款,社區矯正等方式代替坐牢,所以真正坐牢的人很少,刑期也很短,以至於韓國網友非常羨慕中國對待性犯罪的懲罰力度,在看到中國真的會對極具社會危害的性犯罪者判處死刑時,更加羨慕了。
韓國雖然還保留了死刑,但卻是「事實性廢除死刑」,自1997年12月以來,就沒有執行過死刑。即便是窮兇惡極的罪犯,最多也是無期徒刑。
那韓國為啥對待性犯罪的力度並不大呢?
事實上,韓國也在修改法律,素媛案之後民眾們請願修改法律,才終於將針對兒童性犯罪的最高刑期從15年提高到30年,2013年又提升到無期徒刑,2012年又頒布法令,對未成年人實施性犯罪,並且難以克服這種非正常性衝動的犯人實施化學閹割。
法律雖然在進步,但是在韓國,許多性罪犯仍舊沒有得到重判,曾經有一個男性有過性犯罪前科,但出獄之後16天就再次犯罪,在4個月內接連侵犯11名女童,性質非常惡劣。然而結果呢,韓國竟然僅僅判處了他15年有期徒刑。
韓國對性犯罪者的懲罰力度如此之輕,怪不得韓國網友說:韓國法律似乎一直站在性犯罪的一邊,還有人說韓國對性犯罪的刑罰,就是對性犯罪的縱容。
事實上,韓國法律對待性犯罪者的態度,確實讓韓國性犯罪率在上升,根據統計顯示:2017-2019年間,首爾市的殺人、搶劫案分別減少12.9%和38.8%,但性犯罪卻增加了27.8%。
根據首爾地方警廳統計顯示,2017年度發生的性暴力案中,89.3%的受害者為女性,且超過70%的受害者年齡在30歲以下。
那為什麼韓國對性犯罪的刑罰如此之輕呢?
除了法律不完善之外,也和韓國男權文化有關,在韓國女性的地位非常低,《82年的金智英》中描寫道:在飯桌上,金智英要等到弟弟吃飽之後才能吃飯,金智英的母親很聰明,但在15歲就輟學打工賺錢,為家裡的男丁賺學費;大學社團都是男性;公司高管也是男性;全職媽媽還會被稱為「媽蟲」。
女性社會地位低,在讀書時容易被老師騷擾,在職場上很容易被上司或者同事性騷擾,女性遭受性騷擾後,通常又會被指責女性穿著不夠保守。
因為絕大多數警察和法官都是男性,無法理解女性遭受的痛苦,但更容易同情性犯罪者,所以許多女性鼓起勇氣報案後並沒有被認真對待;還有韓國社會中「厭女症」流行,N號房有26萬名用戶,但是卻沒有一個內部告發者,真正的揭發者是兩名女大學生和記者一起臥底舉報。
事實上,韓國也早就意識到了對性犯罪者處罰力度不夠,很多專家和相關人士也一直在呼籲修改法律;以及增加警察、檢察院、法院等部門高層中的女性比例,以便出台更為積極的性暴力案應對舉措,切實做到兩性平等,但目前韓國兩性對立嚴重,且尹錫悅又是反女權者,韓國社會又是男權社會,究竟能不能站在女性角度上思考問題,還是一個問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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