圖為台北地檢署。翻拍自網路
曾在校園福音團契擔任牧師的饒姓男子,2016年以年紀大、有便祕等理由,要求到團契實習的女大生為他「按摩肚肚和下面」,還傳LINE「要光溜溜地抱著妳睡」,被法院判刑8月確定;台北地檢署查出,有另名女大生不但被迫幫饒男按摩鼠蹊部,還眼睜睜看著饒男脫褲子露生殖器,饒男雖在偵查期間向檢方認罪,同時強調已跟「上帝懺悔」,但檢方仍依利用權勢猥褻罪起訴饒男。
現年80多歲的饒男,2019年透過團契發表公開道歉聲明說,「我做了嚴重得罪人、得罪神的事,不只是性騷擾,我更是犯了對罪不自知的麻痺,不只是不儆醒,我更是無知又自大地忽視了上帝多次的提醒;我使主的名蒙羞,我傷害了姊妹,使校園團契和眾教會受到嚴重的虧損。我以不配和無比愧疚的心,向大家坦承我所犯的錯,並公開地悔過道歉。」
全案起源於校園團契會接受學生前往實習,德高望重的饒男擔任實習老師,團契成員和實習生都尊稱他「爺爺」。
2016年間,有女大生向團契抱怨,指控饒男多次以年紀大、身體不適為由,要求女大生到家中幫他按摩,趁機偷親、擁抱女大生,還多次傳送情色訊息「爺爺真疼愛你的不得了,抱著妳、親著妳入眠好嗎」、「讓爺爺抱抱親親,這樣爺爺才會快樂長壽」、「要光溜溜地抱著妳睡」。
女大生為了實習成績隱忍很久,但2016年9、10月間,饒男3度脫下褲子暴露下體,強迫她用手按摩隱私部位,她再也忍不住而向團契申訴,饒男因此被團契免除職權,饒男因此在民事部分被判要賠償女大生60萬元,刑事案件則被依利用權勢猥褻罪判8個月,2案都未上訴而確定。
當時團契為求慎重,打電話連繫曾接受饒男輔導的其他女大生,赫然發現受害不只1人,第2名受害人指控,2016年到2017年間,至少5次被叫去饒家按摩鼠蹊部,還曾親眼看到饒男脫下褲子,露出生殖器,當時饒男曾賠錢道歉,檢察官首度調查後,以事證不足等理由,處分不起訴,經高檢署發回再議,北檢再次將饒男依權勢猥褻罪起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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