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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男子「罰不怕」1年半3度酒駕 重罰18萬還被扣車

辛男前年已有2次酒駕紀錄,他25日卻再度酒後上路,被巡邏員警攔下。(圖 /翻攝畫面)

新北市樹林區34歲辛姓男子在前年6月和8月2次酒駕紀錄,他25日傍晚卻再度酒後上路,在路邊脫口罩抽菸時被執行巡邏勤務的員警攔下,發現他酒測值達0.16MG/L,立刻扣車、吊銷駕照、除處最高額度9萬元外並再加罰9萬元,希望男子記取教訓。

警方表示,立法院臨時會24日三讀通過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部分條文修正案,酒駕的懲罰嚴重提高,包括「酒駕肇事,增訂得併科罰金100萬元至300萬元」、「酒駕未肇事刑期提高至3年以下,得併科罰金30萬元」及「10年內兩度酒駕的累犯,可公布姓名、照片和違法事實」。

樹林警呼籲,民眾飲酒後應「指定代理駕駛」、「搭乘大眾交通運輸工具」並注意翌日宿醉情形,警方將持續針對轄區易肇事時間、路段等周邊道路提高執法強度及頻率,以杜絕酒駕事故憾事,展現警方取締酒駕及防制交通事故的執法決心,以維護行車安全及降低交通事故的發生。

樹林警分局長趙家輝則表示,酒後駕車具有不確定高度風險,若發生交通事故,損失的將會是自己、家人以及無辜第三人的生命財產,與其事後懊悔無限、不如即刻改變,勿再心存僥倖,一起平安過新年。

提醒您:喝酒勿開車!飲酒過量,有害健康,未滿18歲請勿飲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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