財經新聞主播劉涵竹。(圖/翻攝自miss_liuhanchu IG)
財經新聞主播劉涵竹最近在節目中爆料,因為自己一人住套房,加上鄰居都跟自己一樣是單身女子,覺得在家沒穿衣服非常舒適,未料有一次在家裸體閒晃時竟發現,對面大樓有人拿大砲型攝影機對著她家拍攝,嚇到馬上反拍蒐證,未料因拿不出對方偷拍的證據,無法提告。
38歲的劉涵竹在節目《媽媽好神之俗女家務事》表示,「我回家第一件事就是脫光,高跟鞋一踢,再脫上衣、脫內衣」,就連去陽台澆花或拿衣服「我都是裸體走出去的」,被現場來賓洪素卿笑說,「整個大樓對面都是攝影機了」,沒想到她的說法竟真實發生!
有一天劉涵竹又光溜溜走到陽台,好巧不巧瞄到對面大樓陽台,她發現竟然有人拿著專業大砲在拍攝,直覺告訴劉涵竹「不對喔」,立刻拍下對方蒐證,接著詢問大樓管理員能否報警,未料竟被這麼回覆,「你有辦法舉證他在拍你嗎」,加上拍攝者把大砲架在頂樓,劉涵竹無法確定對方住哪裡,又或者是徵信社者在抓姦。
劉涵竹事後還是將相關證據傳給住在對面的藝人好友們,朋友的反應也都跟她一樣,「我常常裸體去陽台收衣服耶」,劉涵竹好奇詢問,「在陽台裸體萬一被拍到,到底是自己還是對方的問題」?
對此,律師劉韋廷就表示,如果有拍到別人家中內部,確實涉嫌妨礙秘密罪,「但重點來了,怎麼去證明他是往你家裡面拍」,加上陽台並非室內空間,只能主張拍攝者可能觸犯性騷擾防治法,不過對方也能反控裸體者妨害風化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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