示意圖/圖片來源:pixabay
新竹竹科1名工程師任職去年1月趁著與女同事中午到健身房運動時,用手機偷錄對方脫衣畫面,之後更直接在淋浴間架設針孔攝影機,刑事部分法院二審判刑9月、得易科罰金27萬;民事部分2名女同事分別求償930萬元、200萬元,該工程師痛批金額離譜,法院最後判須賠160萬元、60萬元,總金額220萬已創罕見高額紀錄。
根據判決書,該工程師任職新竹某高科技公司,去年1月起,每週約有2、3日與1名女同事及其他同仁,利用午休時間,在公司內球場或健身房運動,他發現女同事運動完會去公司7樓的沐浴間洗澡,竟多次趁著對方洗完澡後,他再透過百葉門板縫隙用手機錄影,偷拍對方穿內衣褲、吹頭髮、整理儀容等畫面。
該位工程師食髓知味,去年9月更偷偷在淋浴間天花板架設針孔攝影機,偷拍女同事洗澡更衣,且每天下班後前往拆卸,前後共拍到18次影像;某次女同事洗澡時,驚見百葉門板縫隙間有手機晃動,才發覺該工程師正竊錄,立刻衝出逮人,查看手機後才發現自己的出浴更衣圖全在內,當場崩潰並報警處理。
一審新竹地院考量無前科的沈男認罪及碩士畢業學歷,但未獲2女原諒,將3罪各判刑3月、合併量處7月徒刑,但檢方認為判太輕而上訴。二審高院認為針孔偷拍部分加重為5月徒刑,3罪合併判刑9月、得易科罰金27萬元定讞
民事部分該名女同事求償930萬元,另1名也遭偷拍的女同事求償200萬元,民事庭法官認為男子具科技專業背景,卻用此專長拍攝女性同仁穿內褲或淋浴畫面,並儲存於手機或筆電內留念,最後判沈男需賠償陳女160萬元、林女60萬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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