屏東1名男子不甘被分手,竟跑到前女友家自殘,傳流血照示愛逼迫對方「今天不講清楚就死在妳面前」,法院依《恐嚇危安罪》判刑6個月。(示意圖/翻攝Pixabay)
屏東1名李姓男子不甘被分手,要求塗姓女友當面說清楚,但塗女不接電話,李男竟跑到對方家門前自殘,傳送鮮血直流的照片示愛「永遠愛妳,做妳的鬼 」,又恐嚇涂女「今天不講清楚就死在妳面前」等語,逼迫她出面,塗女嚇得報警求助。事後,李男被依《恐嚇罪》判刑6個月。
判決書指出,因塗女提分手,沒想到李姓男友今年3月間跑到塗女家外自殘,還傳送鮮血直流的畫面給塗女稱,「門口都是我的血」、「永遠愛妳,做妳的鬼」、「妳逼我的,我要妳永遠後悔今天的事情,一輩子後悔」等。眼看塗女仍沒回應,李男繼續盧小小,持續傳訊息恐嚇,「再不接電話就要放火燒妳全家」、「如果妳今天不講清楚就死在面前」、「我現在瘋給妳看,妳想要悲劇是不是?」塗女嚇得立刻報警求助。
事後,李男被依法送辦,地院審理後,認為李男因感情糾紛,卻不思以理性方式溝通、解決,竟多次密集發送訊息恫嚇被害人,令被害人心生畏懼,實屬不該,但考量他事後坦承犯行,態度尚可,最終依《恐嚇危安罪》判刑6個月,得易科罰金。全案可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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