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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滿7歲無罪?在桃園軍用地被電動車撞到嚴重骨折 女求償無門

王姓女子3月1日在桃園市龍岡大操場,遭兩名未滿7歲兒童駕駛的電動車從背後撞擊,導致膝蓋骨折、脛骨塌陷,控訴肇事者的家長不願賠償。(圖擷取自爆料公社,本報合成)

桃園市一名王姓女子3月1日在龍岡大操場遭2名未滿7歲兒童駕駛的電動車從背後撞擊,導致膝蓋骨折、脛骨塌陷,但孩童家長不願賠償。王女說,警方告訴她,龍岡大操場是國軍用地,所以警方無法可管,且肇事者未滿7歲所以無罪,讓她求償無門。

王女在「爆料公社」發文表示,當天在桃園市龍岡大操場被一名3歲和一名5歲的兒童駕駛電動車從背後撞上;她前往中壢的一家醫院急診,院方表示「骨頭沒受損吃消炎藥即可」,但3天後還是痛到無法走路,她到骨科檢查才發現自己已經膝蓋骨折、脛骨塌陷,前一家醫院的診斷是誤診。

王女隔天前往桃園某國軍醫院檢查,立刻被醫生要求盡快住院開刀,她要求肇事兒童家屬支付醫藥費,但對方卻說他們是單親家庭付不出錢,且不願意面對。王女只能選擇報警,希望對方能出面。

王女表示,「但警方告知肇事者未滿7歲因此無罪,對方家長只有民事責任,可以提告民事求償,而電動車業者在軍用地營業因此警方無法可管」,警方的回應出乎她的意料之外,於是詢問警方:「當時電動車如果撞到的是小孩,可能會造成重傷甚至死亡,這樣是否也是無罪?」沒想到得到的答案還是無罪。

求助無門的王女說,在軍用地營業的電動車業者沒受到影響,還在繼續營業,她只能上網提醒網友,「希望我的好友們到龍岡大操場時,注意小心謹慎,不要受傷」。

網友看後紛紛表示「我要叫我兒子去開槍了,反正沒罪」、「小孩無罪大人也是嗎? 業者沒有過失傷害嗎?」、「放任5y跟3y玩電動車,結果家長免責?」、「建議您也對業者提告」、「軍方也不管嗎?」、「軍用地是可以營業的嗎?」、「不要被警察騙了,警察不受理等同吃案,有權說有罪無罪的是法官,要不要起訴的是檢察官」。

她要求肇事兒童支付醫藥費,但對方家長直接說因為是單親家庭所以付不出錢。(圖擷取自爆料公社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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