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子劉炯宏知悉他原本經營的茶飲店,去年9月開出中獎1000萬元的統一發票,為了詐領獎金,登入收銀機系統虛開相同發票號碼的不實發票,涉嫌偽造文書罪,遭國稅局發現送辦,台北地檢署24日指揮調查局北機站,搜索2處地點,約談劉男等人到案。
檢調發現,劉男原本與友人共同經營茶飲店,退股後仍持續協助該店管理收銀機系統,知悉該店去年9月開出中獎1000萬元、發票號碼為GB42024723統一發票,起意想詐領獎金
劉男先於今年1月間登入店內收銀機電腦系統,虛偽開立日期為去年9月29日、同樣發票號碼,消費金額為35元發票,並於2月向金融機構欲兌領1000萬元獎項,但金融機構自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,發現劉偽造發票的檢查碼為8514,與實際中獎發票檢查碼3793不符,拒絕他兌領。
北區國稅局得知此事,要求開出不實發票的茶飲店說明,劉男竟以該店名義函文回覆,表示檢查碼為8514的GB42024723號統一發票,為正確開立發票,還要求重新上傳資料至整合服務平台。劉男再於今年2月間要求茶飲店店員協助補開原來檢查碼的實際中獎之統一發票。
劉男向北區國稅局分局人員分別提出檢查碼分別為不實檢查碼8514及店員補開檢查碼3793的2張統一發票,謊稱他是中獎發票的消費人,因POS機異常,導致同時產生2張號碼相同發票,但北區國稅局分局人員發覺異常,向調查局檢舉。
到訪人數:(65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