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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南計程車使用後車廂要加收開廂費 南市交通局:已經行之有年了

搭小黃開後車廂「加收10元」 網喊不知道

歐陽靖與母親搬到台南,目前已待了三個多月,她在IG限時動態透露,最近搭計程車,司機詢問是否需要使用後車廂,她答應了,結果下車結算車資時才知道台南計程車開後車廂要加收10元,自嘲「我這個前台北俗才知道」,南市交通局表示,使用後車行李廂加收10年已「行之14年」,會再加強宣導。

歐陽靖貼文與母親、小孩在台南市搭計程車使用後行李廂須加收10元車資引起熱議,台南市交通局公共運輸處長吳俁之表示,台南市政府從96年起,即明文公告計程車收費標準規定使用行李廂加收10元,計程車費率由各縣市自行考量訂定,目前台南市與高雄市有規定使用行李廂加收10元,其他縣市雖無明訂費用,但實務上仍屢見司機私下違法收取,也容易和乘客產生糾紛。相對而言,明確訂定費率對司機和乘客都有規可循並較有保障。

吳俁之表示,為避免民眾及外地遊客對計程車司機誤解,將協請各計程車職業工會、車隊及司機印製發放費率貼紙等方式加強公告,也會請駕駛員向使用後行李廂的乘客在事先說明清楚,以降低乘客誤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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