遊艇大亨下藥撿屍未遂 檢追償15萬元
「遊艇大亨」被控下藥性侵未遂,台北地檢署補償被害人15萬多元。(陳志賢攝)
遊艇公司老闆張志傑,被控前年在北市咖啡店內,在1名女子飲料中下藥意圖撿屍性侵,幸經女子母親警覺報警逮到張男,被害人申請犯罪被害補償,檢方補償15萬4000多元,將向張追償。
據了解,張的遊艇公司提供頂級VIP客製化航程,旗下遊艇曾與多部偶像劇、美食節目合作拍攝,包括藝人彭于晏也曾搭乘,在影劇圈小有名氣,被稱為「遊艇大亨」。
檢警調查,前年1月27日晚間,張男發現20多歲的被害人獨自在咖啡店喝奶荼,刻意挑選緊臨她座位的位子,趁她上廁所之際,在奶茶中摻入FM2成分藥錠。
被害人喝完奶茶後突感頭暈,走到附近母親的美髮店求助,母親發現張在店外徘徊,行蹤詭異,母女共騎腳車離去時,張神色驚慌,先藏身死巷5分鐘,再躲在電線桿後偷瞄母女是否離去。
由於被害人返家後身體仍不適,母親帶她就醫驗出尿液含有FM2代謝物,報警偵辦。檢警調閱監視器查出張男涉案,查扣他手機竟發現有多張女子下體照及性愛影片,進而查出另有女同志遭張下藥撿屍性侵。北檢去年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訴張男,求刑16年。
被害人日前以她遭張下藥意圖性侵,致她惡夢連連,罹患憂鬱症,申請犯罪被害補償,北檢補償她醫療費及精神慰撫金共15萬472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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