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來說,一本台胞證的效期為五年,如果過期或是效期未達半年者都需要重新辦理。目前紙本台胞證已經停發,全面改為卡式台胞證,如果曾經辦過紙本台胞證,尚未過期的話是可以繼續使用的。但若過期或是新辦,則需要辦理卡式台胞證。
★準備資料★
▶護照正本(需有六個月以上效期):2017年8月1日起規定,不論是台胞證新辦、換領、過期、遺失或損毀,一律要附上有六個月以上效期的中華民國護照正本。
▶未過期台胞證正本,如果是新辦就不需要
▶身分證正反影本(原件大小複印):14歲以上都要身分證正反面影本,14歲以下需加附三個月內的戶籍謄本正本,不接受戶口名簿影本,未滿16足歲者,需附上監護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。
▶兩吋白底大頭證件照一張(六個月內且要露耳、眉)
▶更改過姓名或是出生地不在台灣,需附上6個月內的戶籍謄本正本,並且詳細列出所有的改名紀錄
•所需天數:七個工作天(星期一送件,下星期二取件)
•辦理費用:$1,500 元起 (自106/11/1起)
•急件:四個工作天,費用$2,400元起
▶兩吋彩色白底6個月內近照一張(額頭、眉毛及耳朵必須要露出)
▶不可穿著白色或淺色上衣
▶解析度必須正常
▶粗框眼鏡不宜配戴 (建議拍照時不要戴眼鏡)
▶不可以配戴耳環、項鍊、頭飾及圍巾等飾品
▶臉部不可以有大片亮斑
▶頭頂上方的留白不能過少
▶退件被要求重新補拍,工作天需自補件日起重新計算,辦件也會延誤,特別注意
有些6個月內的照片可以辦護照卻不能辦台胞證?
▶卡式台胞證是由大陸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所核發的,並非我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,因此,須以大陸公安部出入境證件相片照相指引為標準。
▶護照或身分證領件日期如果超過6個月,就不能使用護照或身分證上的同一張相片。
▶護照及身分證領件日期在6個月內,但如果護照及身分證兩種證件是使用同一張照片,申請台胞證時不建議再提供該相片,因為三種證件用如果使用同一張相片,有可能會被要求補另一張與護照及身分證不同的近照,工作天要重新計算。
來源:udn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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